公告详情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太原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现有兴华街、新兰路、建设路三个校区,主校区坐落于太原市胜利桥西兴华街3号,现有学生9000余人。学院设7系4部,分别为机电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工程经济系、城建系、管理工程系、艺术设计系、财会系、基础教学部(素质教育学院)、思想教学部(思想政治教育部)、成人教育部(继续教育学院)和中专部(产业学院),形成了与省市经济相适应、职业特色鲜明、相互融合支撑的现代装备制造、现代信息技术、现代建筑、现代服务与城市轨道交通五大专业群。
现开设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动画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管理、市政工程技术、现代物业管理、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大数据与会计、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智能建造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土木工程检测技术、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财税大数据应用等35个专业。
为了促进学院发展,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加强高层次人才建设,满足办学条件达标需求和专业建设学科发展需要,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学院决定2024年面向海内外开放引进第二批全额事业编制博士研究生6名,现将引进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党管人才、政治把关;
(二)瞄准需求、精准引进;
(三)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二、引进方式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通过学院组织自主面谈方式择优引进。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4.符合岗位所需要的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上述不得报考相关情形的截止时间,除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前。
(二)具体条件
1.学历、学位要求
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认可的普通高等院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且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2.年龄要求
40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及以后出生)。
3.岗位要求
引进岗位为专业技术岗兼行政或辅导员工作,所学专业要求与学院开设专业一致或相近,符合学院专业建设学科发展需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二批博士研究生引进岗位需求表》。
四、引进待遇
(一)学院待遇
按太原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使用要求及《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及专项基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其中:
1.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提供安家费7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科70万元、文科40万元。
2.出站的博士后:提供安家费65万元,科研启动费理科30万元、文科20万元。
3.世界排名前200名的世界一流大学(不含境内),教育部认定的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重点科研院所毕业的博士研究生:提供安家费6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科25万元、文科15万元。
4.学科和专业建设发展所需的普通院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提供安家费5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科20万元、文科10万元。
学院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人才公寓作为过渡期用房。
(注:如有政策调整,以最新规定为准。)
(二)太原市待遇
按太原市人才补贴最新政策执行。符合太原市人才补贴申领条件的,可同时享受太原市相关人才补贴。
五、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学院官网及相关网站发布学院2024年第二批博士研究生引进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信息发布及报名渠道: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2.报名方式:网上邮件报名
3.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月
4.报名邮箱:(点击查看)【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邮件内容包括:
(1)《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博士研究生引进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3)本科、硕士和博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在读证明(包含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个人自荐材料、主要科研成果、学术荣誉证书等扫描件。
(4)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博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扫描件。
(5)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研究方向证明材料;(选择性提供)
(7)个人简历、学术成果及荣誉材料;(选择性提供)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选择性提供)
5.资格审查
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者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学校等信息。资格初审符合引进条件的应聘人员,由学校电话通知本人资格复审、面谈考核的时间、地点等信息。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在引进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存在问题,随即取消其资格。
(三)面谈
面谈和资格复审同步进行。面谈总分值100分,对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学术道德诚信、教学科研能力、发展潜力进行面谈考核。面谈合格的最低分为60分。学校根据面谈成绩择优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考察
1.体检(含心理测评)和考察由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按面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进行,主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并对报考者提供应聘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审核。考察过程中,如发现拟录用人员信息或所提供材料存在不真实、不合规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考察不合格取消资格或出现自动放弃等情况,按面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拟录用人员公示及手续办理
1.考察、体检结果审核通过后,将在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及相关网站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2.公示期间,如有不符合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学院将为其办理入职手续;未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3.拟录用人员需按规定时间来校报到,录用后1个月内无故未按时报到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取消其录用资格。
4.引进人员纳入学院事业编制管理。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六、引进纪律
人才引进工作将在太原市委人才办、太原市人社局、太原市教育局和学院纪委的全程指导和监督下开展。人才引进过程中,如发生违规违纪现象的,严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所反映问题查实并影响录用的,不予录用;对所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监督(举报)电话:0351-5633010
监督(举报)邮箱:tycsxyjjjcs@***
七、工作地点
太原市
八、相关提示
(一)报名人员提交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完整,凡提供虚假信息骗取引进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学院人才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51-5633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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