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2023年校园招聘教师公告

时间:2023-05-24 阅读:36 太原 初中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师资队伍建设需要,现决定在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四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开招聘50名中小学教师。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50名)

高中教师18名、初中教师20名、小学教师12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本次招聘依次在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进行,若招聘计划在上一所院校的招聘工作中未完成,依次在下一所院校开展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品行端正, 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四)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2023届毕业生。

(五)报考初、高中教师岗位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高中教师岗位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相符的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相符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相符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或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考试通过,但未领取到证书者,必须出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六)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报名

1.公费师范生、定向生、委培生不在本次校园招聘范围内。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作弊记录并受到禁考处罚的人员不得报考。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上述招聘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如有不符合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

四、聘用人员待遇

(一)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二)工资定级待遇。见习期工资可直接按见习期满后工资确定。

(三)人才补贴待遇。符合太原市人才补贴政策的人员,可以享受太原市相关的人才补贴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校园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发布,北京师范大学(北京)、东北师范大学(吉林长春)、陕西师范大学(陕西西安)、华中师范大学(湖北武汉)四所师范院校根据招聘计划完成情况,依次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校园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地点:

北京师范大学报名时间:2023年5月25日—5月2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报名地点:北京师范大学海淀校区、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30号(花园酒店)。

东北师范大学(吉林长春)、陕西师范大学(陕西西安)、华中师范大学(湖北武汉)具体报名时间、地点以这三所院校发布公告为准。

2.报名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1个报名地点只能选择校园招聘岗位中的1个岗位进行报名,报2个及2个以上岗位者视为报名无效。报名人员须认真填报《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2023年度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后,下载打印《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2023年度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并不得改动,供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使用。

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其中报考人员报名所填写的教师资格证学科应当与报考者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上所载明的学科完全一致,报名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完全一致。

现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考生各类证件是否符合此次校园招聘条件。参加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提供的材料包括:有效居民身份证、《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2023年度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毕业学校开具的学历(含学位)证明、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出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此次校园招聘依次在选取的师范院校进行,已经确定为前一考点拟聘用人员的,不得重复在其他考点报名考试。

(三)笔试

报考人数与各招聘岗位的招聘数之比超过5:1时(含5:1)增加笔试,笔试人员名单、笔试时间、笔试地点等通过现场报名的师范院校校园网公布。

1.笔试科目为教师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总分为100分,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3.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四)面试

报考人数与各招聘岗位的招聘数之比不超过5:1的(不含5:1)直接参加面试。

报考人数与各招聘岗位的招聘数之比超过5:1的(含5:1),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通过现场报名的师范院校校园网公布。

1.面试通过面对评委讲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技能、专业知识与能力等综合素质。

2.面试采用百分制,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3.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参加笔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未参加笔试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校园招聘岗位的计划招聘数等额确定体检(含心理测查)及考察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增加一场面试,按照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录用人数而未形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含心理测查)、考察。

(五)体检、心理测查

进入体检的人员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进行体检,心理测查在体检当天同时进行,两项检查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心理测查的,视作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心理测查不合格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对个人档案进行审核;二是对报考者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现实表现以及所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等进行调查核实;三是对个人征信核查。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公示

体检(含心理测查)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先行签订三方协议,待毕业后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12个月,5年之内不得办理区外调动及辞职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直接解除聘用。

六、相关说明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校园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原因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二)请考生随时关注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 ***)和现场报名的师范院校校园网官网通知,并且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联系中断,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校园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凡社会上举办的各类校园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咨询电话:0351-4159432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太原更多教师招聘公告请点击>>> 太原教师招聘网

2023年5月19日


查看附件

附件1: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2023年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2023年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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